广西出台48条政策措施促进旅游等行业恢复发展
时间:2022-05-12 18:42:29 来源: 作者:
近日,经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、文化和旅游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,以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,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、恢复发展,促进经济平稳运行。
《政策措施》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和推出了48条措施,涵盖税收、保险、金融信贷、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。其中,立足服务业、餐饮业、零售业、旅游业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、民航业等六个工作领域制定了42条纾困扶持措施,就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制定了2条措施,并提出了4条关于配套服务的保障措施。
《政策措施》明确提出,要全面落实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,并列出了7条具体措施,支持旅游市场主体度过疫情难关。
一是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。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,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。
二是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政策。在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间,各设区市基金出现缺口的,由自治区调剂解决。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旅游业的企业提出申请,当地人社部门核对参保信息后可以缓缴,期限不超过一年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三是加强银企合作,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,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、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、星级酒店、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,适当提高贷款额度。
四是政府采购住宿、会议、餐饮等服务项目时,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,不得以星级、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。
五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、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、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,明确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,加强资金使用管理,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,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。
六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。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。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“桂惠贷”贴息政策帮助旅游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。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,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。
七是对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、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。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,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予以信贷支持。
为保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,《政策措施》要求,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、加强配合,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、堵点问题;各地要结合实际,根据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特点,抓好纾困扶持措施落地见效。对于可直接实施的纾困扶持措施,各地各部门依据职能立即组织实施,确保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。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纾困扶持措施,有关部门要抓紧细化落实举措,确保尽快落地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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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wlt.gxzf.gov.cn/zwdt/gzdt/t1187548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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